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奋斗目标。 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16.1%的点位超标;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较重;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生态安全和百姓民生福祉,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奋斗目标。 污染物排放远超环境容量导致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问题的产生,主要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污染物排放远远超过环境容量。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开展了农业土壤背景值、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和土壤环境容量等研究。此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放在与大气、水污染防治同等重要位置。“相比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尚未形成。”54体育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锁表示。 “土壤污染扩散慢、易累积,具有滞后性,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产品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54体育部环境规划院土壤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王夏晖介绍,土壤污染危害较大,主要是对农产品安全、人居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 “土壤污染防治面临不少困难。”王夏晖说,家底不够清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掌握了土壤污染总体情况,但调查精度尚难满足防治工作需要,亟须开展更高精度的详查。此外,土壤环境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足,都制约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夯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